【安全】夯实食安创城根基

来源:雅礼麓谷中学   发布日期:2020-09-16 18:12:47    阅读次数:

一、食物中毒
食物中毒,是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物,或误食了有毒有害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疾病,多表现为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等胃肠道症状。
二、预防食物中毒的八条建议
1、保持厨房环境和餐具的清洁卫生
2、选择新鲜、安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。切勿购买和食用腐败变质、过期和来源不明的食品,不要吃发芽的马铃薯、野生蘑菇、河豚鱼等含有或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。
3、蔬菜按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顺序操作处理。
4、肉及家禽在冷冻之前按食用量分切,烹调前充分解冻。
5、彻底加热食品,特别是肉、奶、蛋及其制品,四季豆、豆浆等应烧熟煮透。
6、烹调后的食品应在2 小时内食用。
7、妥善贮存食品。食品贮存密封容器内,生、熟食品分开存放,新鲜食物和剩余食物不要混放。提前做好的食品和需要保存的剩余食品存放在高于 60 摄氏度或低于 10 摄氏度的条件下。
8、经冷藏保存的熟食和剩余食品及外购的熟肉制品食用前应彻底加热。食物中心温度须达到 70 摄氏度,并至少维持 2 分钟。
三、外出就餐
外出就餐容易发生聚集性食物中毒事件。预防聚集性食物中毒,应该注意以下几点:
1、外出就餐应当选择具备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或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的饭店。无证经营的饭店卫生状况得不到保证,而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;另外,请尽量选择张贴“笑脸”标志的餐饮单位就餐。
2、慎食高风险食品:凉拌菜在较高的室温下容易滋生细菌,甚至变质,因此要谨慎选择。野蘑菇、鲜黄花菜、河豚、织纹螺和一些海产品,有的本身具有毒性,有的是寄生虫的中间宿主,尽可能不要使用。
3、注意个人卫生。选择高温消毒的餐具,提倡分餐,使用公筷,勤洗手。集体外出活动,大量人员群体聚餐时,应该提前联系安排,选择干净卫生、设施齐全、信誉度好的餐饮场所就餐,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的发生。
4、消费者在餐饮消费中应妥善保存消费单据、发票等证据,如已造成健康问题,应及时就诊并保留病历卡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。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,应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,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。
面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应该从生活做起,具体如下:
  一防“艳”。对颜色过分艳丽的食品要提防,如目前上市的草莓象蜡果一样又大又红又亮、咸菜梗亮黄诱人、瓶装的蕨菜鲜绿不褪色等,要留个心眼,是不是在添加色素上有问题?
  二防“白”。凡是食品呈不正常不自然的白色,十有八九会有漂白剂、增白剂、面粉处理剂等化学品的危害。
  三防“长”。尽量少吃保质期过长的食品,3℃贮藏的包装熟肉禽类产品采用巴氏杀菌的,保质期一般为7—30天。
  四防“反”。就是防反自然生长的食物,如果食用过多可能对身体产生影响。
  五防“小”。要提防小作坊式加工企业的产品,这类企业的食品平均抽样合格率最低,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事件往往在这些企业出现。
  六防“低”。“低”是指在价格上明显低于一般价格水平的食品,价格太低的食品大多有“猫腻”。
  七防“散”。散就是散装食品,有些集贸市场销售的散装豆制品、散装熟食、酱菜等可能来自地下加工厂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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